2018福建廈門市海滄區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招聘公告【招45人】
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推動海滄教育科學發展,根據《海滄區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辦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及骨干教師。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學15名,小學25名,幼兒園5名。
二、類別及招聘條件
(一)高層次教育人才
1.高層次教育人才主要指:具有中小正高級職稱人才、省級名校長、省級、省特級教師、省骨干校長、省級。
2.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教師職業道德,理論基礎扎實,專業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和較強的團隊意識。
(2)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學具備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小學具備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3)年齡要求:中小正高級職稱、省級名校長、省級48周歲及以下(指1970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省骨干校長、省特級教師、省級45周歲及以下(指1973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下同)。
(4)具有較高教育教學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內(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正式出版教育管理類、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級及以上教育專業刊物發表較高水平的專業論文或教育類文章3篇以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二)骨干教師
1.骨干教師主要指:地級市、地級市專家型教師、地級市、地級市拔尖人才,參加地級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直屬教科研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大賽、學科教學比武大賽獲得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及以上者。
2.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教師職業道德,專業基礎扎實,教學能力突出,團隊意識強。
(2)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一級及以上職稱。
(3)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1月13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男性教師年齡放寬至45周歲。
(4)具有較高教育教學水平,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近3年內(2016年至今,截止2019年1月13日(含),下同)在CN刊物發表業務相關論文2篇以上;或主持縣、區級及以上教育科研課題1項以上,并已取得結題報告。
(5)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報名:
(1)現役軍人;
(2)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本市公辦在編教師;
(5)年度考核近5年(2014-2018年度)有不合格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