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西北海市衛生計生委選聘市中醫醫院總會計師公告【招1人】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三級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的意見》(國衛財務發〔2017〕31號)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北海市中醫醫院總會計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條件要求
(一)政治素質及思想道德要求。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注重政治理論學習,自覺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具有擔當精神。
(二)學歷要求。原則上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專業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財經法規,精通會計、財務、審計、金融、稅法等專業知識,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財經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財務會計工作的時間不少于3年;
3.從事財務、會計、審計、資產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擔任經濟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職務3年以上。
(四)綜合管理能力要求。熟悉醫療衛生行業情況,具備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決策能力、創新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符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辦發〔2015〕34號)、《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組發〔2017〕5號)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六)年齡55周歲以下。
(七)本方案涉及資格條件時間均截至2019年2月11日,均包含本數。
二、崗位職責
總會計師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對院長負責并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組織領導醫院的經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參與醫院重大財務、經濟事項的決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組織本醫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保護國家財產。
1.建立健全制度,組織制定本醫院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經濟管理制度等;
2.進行財務管理,包括全面預算管理、籌資管理、資本管理、資金管理、成本控制、績效評估等;
3.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資金;
4.開展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告,總會計師對醫院財務會計工作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主管責任;
5.強化經濟分析,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并督促醫院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增收節支、效益、防范風險;
6.加強資產管理,組織清產核資,使用效益,維護資產安全;
7.加強內部審計,組織落實審計意見,監督執行審計決定。
(二)對醫院的運營管理、業務發展、基本建設等重大事項發揮監督和決策支撐作用。
1.參與醫院戰略規劃、重大財經管理活動和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2.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
3.參與新業務開展、技術創新、科技研究、服務價格、工資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承辦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權限
總會計師是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在聘在崗期間享受醫院副職待遇),具有以下履行職責的工作權限:
(一)組織醫院財務、經管、價格、審計、基建、醫保、物資、信息等各職能部門,開展經濟核算、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醫院預算和決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和費用計劃、物資采購計劃、財務專題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等應當經總會計師簽署。
(三)醫院重大或特定經濟活動的財務收支,以及大額資金使用,建立由總會計師與醫院院長聯簽制度。
(四)涉及財務收支的經濟合同、經濟協議等須經總會計師會簽。
(五)對醫院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對財會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考核提出意見;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六)參與擬定醫院年度運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等。
(七)對醫院重大決策、財經法規、內部控制、經濟事項等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八)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以及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有權制止或糾正。制止或糾正無效時,可提請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向北海市衛生計生委反映;情況嚴重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
四、人事管理
(一)總會計師實行委派制,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選拔聘任并統一調配。
(二)總會計師與任職醫院簽訂合同,人事關系、工資關系、組織關系轉入任職醫院。
(三)總會計師任期3年,任期結束后重新考核聘任,未獲聘不再享受醫院副職待遇。
(四)總會計師不得同時擔任醫院財務部門負責人,執行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
五、薪酬福利
總會計師享受醫院副職同等薪酬待遇,由任職醫院負責發放。
六、考核獎懲
(一)市衛生計生委對總會計師進行考核,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調整總會計師績效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二)總會計師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未能勤勉盡責,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或處罰。
(三)有下列情況予以解聘:
1.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所列違紀違法行為并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醫院領取規定薪酬以外其他報酬的。
七、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9年2月12日至20日。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親筆填寫《北海市屬三級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公開選聘報名表》(附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其驗證文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證書、任職經歷證明的復印件,相關材料面試階段驗原件;
3.個人財務管理主要成果或經歷說明材料。
聯系方式:北海市北部灣西路10號,郵政編碼:536000。聯系電話:0779-3031757,電子郵件:rjk1757@126.com。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聘條件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核結果和考試安排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請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三)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占40%)和面試(占60%)。
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統一劃定。
(四)組織考察。
由市衛生計生委黨組根據考試成績和報考人員情況確定考察對象。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人員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個人檔案,并請所在單位出具對被考察對象的鑒定材料。
(五)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綜合成績,由市衛生計生委黨組確定擬聘人選。
(六)任前公示。
對擬聘人選公示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八、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由北海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北海市衛生計生委公開選聘 市中醫醫院總會計師公告
來源:http://bh.gxrc.com/ds/bh/Article.aspx?ArticleID=99358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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