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市汝城縣直赴高校招聘教師公告【招88人】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組。
(2)要求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汝城縣教育局政工股交驗,未按時取得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并向汝城縣教育局政工股交驗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3)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等后續環節。
(4)面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專業教師屬我縣教育特殊緊缺專業人才,不設開考比例,直接參加面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公告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
4.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考生,請于2019年3月30日下午3點-5點到汝城縣教育局三樓政工股領取。(汝城縣盧陽鎮文化路64號)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2019年3月31日上午8點,汝城縣思源實驗。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2.面試對象。按達到開考比例的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試教(上微型課)。備課時間30分鐘,上微型課時長為10分鐘內。
4.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考生拒絕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6.成績及排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如果入圍體檢對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且體檢、考察合格,則增加招聘計劃,擬聘用在原報考單位。面試成績在汝城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選崗
按照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從最后一次核減崗位計劃后確定的招聘崗位中自主選擇一個具體單位。選崗時間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對象。選崗人員參與體檢。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汝城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選,提交汝城縣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汝城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汝城縣人社局統一匯總,報郴州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汝城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9年汝城縣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在選崗、體檢環節中因考生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符合選崗條件的考生中按從到低分的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報銷考生到汝城參加面試和往返交通費:報3月30日晚在汝城縣用(憑票據實報銷,報銷金額上限為240元),交通費報銷金額上限為就讀大學與汝城縣之間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銷汽車,高鐵二等座及以下、火車硬臥及以下)。
(八)正式聘用人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文件規定者,將享受學費補償。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縣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8226907
七、招聘考試服務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汝城縣教育局政工股, 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汝城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9年汝城縣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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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縣教育局
2019年3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408.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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