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慶市巴南區民主黨派服務中心遴選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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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區民主黨派服務中心干部隊伍建設,統戰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為區民主黨派服務中心(該中心系巴南區統戰部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使用編制為事業編制)公開遴選4名工作人員。
一、遴選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遴選名額、職位等詳見附件1《遴選職位表》。
三、遴選的范圍和對象
巴南區范圍內(不含市直部門)黨政群機關屬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巴南區范圍內區屬事業單位(含鎮街事業單位)具有職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工勤人員身份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教育、衛生系統一線人員均可報考。
所有考生須征得現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凡按規定參加遴選被錄取且符合辦理調動手續的人員,原單位必須同意調出。
四、遴選條件
(一)報考各遴選職(崗)位的人員應具備的學歷、年齡、性別要求等條件詳見附件1;
(二)大學生村官錄用公務員時分配在鎮街的考生,錄用后在鎮街工作滿1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須在現單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28日;
(三)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報考人員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即:生于197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的為40周歲以下;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28日;
(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調動后即構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除上述規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間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由區委統戰部會同區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實施。黨派成員只能報考本黨派,無黨派成員只能選擇一個職(崗)位進行報名,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遴選。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22日-24日(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區委統戰部辦公室(區行政中心1號樓1622室)。
3.報名手續:所在單位出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證明(即職員或專業技術人員)和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的學歷確認表復印件(加蓋單位黨組織鮮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記照片2張。經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遴選考試。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不得更改。
4.報考比例。遴選職位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如某一職(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少于3名的,由區委統戰部商區人力社保局意見后再決定是否納入此次遴選;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選職位,由區委統戰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調劑到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二)筆試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2015年3月28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為《申論》。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