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太倉市教育系統補充招聘教師公告【招30人】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補充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2.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學科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各學科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到低分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招聘考試總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我局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的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招聘考試具體流程如下:
(一)打印筆試準考證
1.打印時間: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點開始在招聘信息系統自行打印。
2.報名者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同時繳納筆試費100元/人,系統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加蓋教育局鋼印。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領取,逾期不予辦理。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初定為2019年5月31日(周五),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課程改革、學生管理等)和相關學科內容。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領取面試資格證
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19年6月1日(周六)起登錄網站(網址: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查閱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取得面試資格者需按時到太倉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揚州路99號)親自領取面試資格證(不接受他人代領),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有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以試講為主,重點考察擬任學科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部分學科考察專業技能。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教育局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并辦理錄取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除已經明確工作地點的招聘崗位外,其余被錄用的新教師由太倉市教育局先統一預分配工作3年,再由太倉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區鎮任教至少3年。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3521537。
十、本《簡章》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3531169。
原標題:2019年太倉市教育系統補充招聘教師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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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5日
文章來源:http://www.tcedu.com.cn/art/2019/5/15/art_4915_270540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