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太和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招218人】
(七)、考察與體檢
根據各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員,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按筆試分數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的,按專業科目成績排序,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按到低分順序遞補。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形成客觀、詳實的考察材料。對考察不合格的,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決定取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科目成績決定取舍。
體檢由縣人社局(幼兒園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合格的,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決定取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科目成績決定取舍。
(八)、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在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太和縣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主管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的資格復審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種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審核批準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