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補充招聘公告【招54人】
根據《廈門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廈門市同安區(qū)決定組織實施同安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編內工作人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同安區(qū)所屬事業(yè)單位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所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一)資格條件的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程,報考人員須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guī)定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或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201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雙休日不休息),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附件2。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其中兩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材料提供范本參考附件1,咨詢電話見附件2):
1.身份證;
2.崗位要求的學歷(位)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等相關材料;
3.符合加分優(yōu)惠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在報名點進行。報名結束后,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將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資格審查。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市人社局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市人社局再復核為準。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用人單位、區(qū)人社局提出意見,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繳費:報名人員須現場繳納報名費80元。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等原因而取消招聘的,退還報考該崗位所有考生的報名費,其余情況均不退還。
(六)信息校對及準考證領取:請報考人員于2015年5月15日后登錄同安區(qū)人社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欄查詢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和地點。
四、考試辦法: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招聘崗位要求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免筆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其它情況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由區(qū)人社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各個崗位筆試內容見附件2,時間初定為2015年5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3.加分規(guī)定
(1)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服務期為1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但服務1年以上不滿2年的人員),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不含各地市及縣區(qū)以下自行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外省組織實施的(不含省外地市及縣區(qū)級以下自行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的人員。
(2)從我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yè)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士官和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qū)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以上加分可累計計算,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從我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除享受退役士兵筆試卷面分加分政策外,屬在校大學生士兵畢業(yè)后2年內或大學畢業(yè)生士兵退役后2年內的可再加5分,但累計不得超過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加分僅限于筆試卷面分,免筆試人員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均不享受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如實填報,并在報名截止日前在報名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此證大學生退役士兵才須提供)、學歷(位)證、入伍證、退伍證及加分項目證明材料。
②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提供以下材料: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參加外省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的考生,還須提供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戶籍、學籍均在福建省的證明。
4.筆試加分信息將通過區(qū)人社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欄予以公示,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