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陽泉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公安和戒毒機關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7月20日—22日。
上午8:30到12:00,下午13:30到18:00。各職位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見附件2。
地點:陽泉市委黨校主樓五層東教室(陽泉市北大街97號)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